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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关键词解读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及100条细则
1月9日下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公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以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的100条细则。
其中,《规范》从内容管理、审核制度、认证体系、技术要求四方面对短视频平台做出整体规范,而100条细则又在内容审查层面将审核标准深入细化。
在认真阅读完两份文件之后,镜像娱乐(ID:jingxiangyule)从中总结出十大关键词,并结合文件中的重点内容做出如下解读。
1、正能量
(1)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
(2)网络短视频平台在内容版面设置上,应当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正向议题设置,加强正能量内容建设和储备。
(3)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
从主流官方媒体入驻到正能量内容储备增大,并享受优先推荐,短视频平台已经被纳为正能量内容传播的重要一环,这与短视频平台迅速增长的活跃用户有关。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短视频行业活跃用户数突破5亿,相比2017年同比增长104%;短视频应用渗透率达46%,即近半数网民成为短视频用户。
短视频平台的用户覆盖面积不断扩大,影响力迅速走高,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必将越来越大。未来,主流官方媒体将入驻更多短视频平台,在年轻人大面积聚集的新型互联网社交平台中开辟发声窗口,传播“正面优质”内容。
去年,火山小视频已官方声明将对正能量内容优先加权推荐。《规范》发布之后,更多短视频平台也将无条件为正能量内容扩大曝光量,各个平台的“红色”属性将更加明显。
2、先审后播
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此前,先审后播制度只应用于影视综艺等视频内容,而今,此项制度在短视频中同步生效,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部门对短视频平台的监管力度正在向影视综艺等内容平台看齐。
值得注意的是,短视频中的用户弹幕、评论也需要在审核后发布。弹幕和评论都是观众表达态度的途径,审核虽能过滤违规违法内容,但也可能因此对用户的表达积极性造成影响,甚至会成为平台控评的手段。
尤其对弹幕而言,作为用户观看视频过程中的一种实时互动方式,弹幕已经被众多年轻群体接受并使用,弹幕量甚至已经成为衡量视频热度的一个维度。弹幕经审核后发布不仅将增大短视频平台的审核难度,也很可能会影响用户交流的即时性,进而影响观看体验。
3、审查队伍
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审核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根据《规范》中的要求,短视频平台的内容审查主要为自审自查,但审查队伍需要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达到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要求。
在审核队伍的规模限制上,《规范》要求每1000条短视频需要配置1个审核员。据统计,今日头条在2017年底,平台每天的短视频上传量就达到了2000万条,那么仅在今日头条一个平台就需要招聘2万名审核员。另外,截至2018年6月,抖音的日活用户达到1.5亿,假如每天每2个人上传1条短视频,那么平台的日上传量为7500万条,需要匹配的审核员规模为7.5万人。
按此推算,这项要求落实之后,各个短视频平台审核成本将大幅增长,相关广电管理部门的工作时间预计也将极大地得到充实。
4、保护版权
(1)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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